2014-06-26 14:32:25 來源: 新華網
Pom公司代表認為,可口可樂公司的石榴藍莓果汁的含量根本達不到FDA的要求,不能稱之為真正意義上的果汁,但可口可樂公司卻在產品上加貼了果汁標簽,違反了FDA的規定。
可口可樂公司反駁稱,當時該飲料通過FDA的審核程序完全合法,不存在任何問題。Pom公司已向可口可樂公司提出了巨額索賠要求,目前該案件正處於證據調查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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