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8 14:20:24 來源: 北京日報
最近,保健食品的命名亂象將再次治理。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網站昨日消息,總局不再批準以含有表述產品功能相關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
命名再次規範
昨日發布的《關於進一步規範保健食品命名有關事項的公告》指出,《公告》旨在“對保健食品實施嚴格監管,避免因保健食品名稱中含有表述產品功能相關文字而誤導消費者,保護公眾健康”。此外,《公告》還給出了具體時間表:總局不再批準以含有表述產品功能相關文字命名的保健食品;已注冊的名稱中含有表述產品功能相關文字的保健食品,申請人應當於2015年12月31日前申請變更;自2016年5月1日起,不得生產名稱中含有表述產品功能相關文字的保健食品。
2012年,食藥監總局就修訂印發了《保健食品命名規定》並製定了《保健食品命名指南》,比2007年公布的試行版《規定》更為詳細。祖傳、宮廷、秘製、特效等,這些詞都上了命名“黑名單”,禁用語還包括“天然”,以及納米、基因、太空等。在業內看來,食藥監總局對保健食品的監管力度再次加大,從“起名字”這一關就開始嚴加規範。
“食”“藥”不能混為一談
記者翻閱2012年版《規定》發現,“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其通用名中含有表述產品功能相關文字的,應嚴格按照規範的功能名稱進行描述。聲稱兩個及以上功能的產品,不得使用功能名稱作為通用名。”而新版《公告》則直接對表述產品功能的名字予以不批準。
中國食品產業評論員朱丹蓬表示,一些食品自稱“功能食品”,並沒有在食藥監部門注冊,強調自己功能性和治療性,向保健食品靠攏的行為實際上是打了法律的“擦邊球”;而一些正規保健食品也在名字中突出產品功效,很多消費者會產生食品和藥品功效一樣的錯誤觀念。
在朱丹蓬看來,目前保健食品和藥品之間界限仍較為模糊。保健食品在名字上做到科學,是消費者理性選擇“食補”的基礎。
保健食品代替不了藥療
去火、養胃、健脾、壯陽……市麵上普普通通的食品經過包裝宣傳搖身一變,仿佛個個都成了各顯神通的功能大師。業內人士坦言,“功能食品”是個偽概念,很多食品並不屬於保健食品的“正規軍”。食品隻有獲得保健食品審批、外包裝有國健字號批文(即“藍帽子”),消費者才可放心選用,不過保健食品也並非“萬能”。
微信朋友圈中,一些“藥療不如食療”的信息總能獲得高轉載量和點擊量,保健食品廣告宣傳誘人,所謂的養生食譜、食療書籍也更是層出不窮。營養專家提醒,對於一些慢性病症或由飲食不當而引起的毛病,比如胃病、慢性咽炎、高血糖、高血脂等,通過食療確實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對於像糖尿病、各類癌症等器質性功能性損害大,病情較嚴重的病症,食療的效果卻是非常有限的。食療很多時候對病情隻能起到緩解和改善的作用,隻能作為一種輔助治療手段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