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學生營養要多做“加法”

2015-05-28 16:16:24 來源: 健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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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過幾十年不斷發展的基礎教育,我國幾乎所有貧困地區孩子上學的問題已經被解決。眼下,越來越多的家庭乃至全社會都關心的問題是孩子能否在學校吃上熱飯,能否吃飽?營養夠不夠?

  2011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了《關於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意見》(以下簡稱“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此項政策出台後,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和熱議,實施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就是為了解決我國貧困地區孩子的吃飯問題和營養問題。對於這項計劃,還有一些人存在疑問。

  4元錢是“營養膳食補助”不是全部夥食費

  從2014年11月開始,中央財政為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的標準從原來的每人每天3元提高到了4元。不少人擔心,即使漲到4元,可能還是不夠孩子一天的費用,甚至不夠一頓的飯菜錢。的確,經過計算,要想基本滿足兒童生長發育需求的話,按照營養均衡的原則,農村地區小學生一頓營養午餐除主食外,還需要1~1.5兩肉類+1兩豆腐+3兩蔬菜+200毫升牛奶(一盒學生奶),或1.5~2兩豆腐+1個雞蛋+3兩蔬菜+200毫升牛奶(一盒學生奶)。這樣計算下來,一頓午餐就需要花費5元左右。如果僅靠國家補貼的4元錢,還真是不夠。

  國家在製定4元錢這個標準時,經過了反複研究,將4元錢定義為“營養膳食補助”,而非政府全包的夥食費。從“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出台的初衷來看,政府負責的主要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校期間的營養改善問題,家庭仍要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但不少家長以為政府提供的這4元錢是為學生提供一頓“免費午餐”,因此把養育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全部推給了學校,這是對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誤解。從本質上看,政府提供4元錢的營養膳食補助,是想在孩子們原有膳食營養的基礎上“做加法”,使他們的營養狀況得到進一步改善。家長不能因為政府的參與而做起了“減法”,把家庭原來承擔的孩子夥食費“節省”了,即產生了專家們所說的“擠出效應”,這樣一來的直接後果是,孩子們不僅沒有得到營養改善的理想效果,其營養反而還不如以前了。

  國家為何不能全包貧困地區孩子夥食費

  一是從目前國家的財力條件上來看,我國經濟尚處於不發達階段,每年中央和地方財政投資幾百億的資金用於營養改善計劃已屬不易。二是從國內外的實踐經驗來看,要達到改善孩子的營養狀況、保證健康成長的目的,必須通過家庭、社會和國家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比如,陝西“蛋奶工程”一天需要的兩元錢就是由政府和家長共同分擔,而湖南邵陽縣的學生午餐“3+2”就是國家補助的3元錢加上家長負擔的兩元錢,共同為孩子提供一頓營養全麵的午餐。從上述地區的實施效果來看,家長分擔比不分擔要好一些。再比如,即使在一些財力雄厚的發達國家,也沒有對所有學生實行免費供餐。在日本,家長要負擔學生的部分餐費,比例為51.6%。美國的學生餐也並非由政府全部買單,隻有家庭收入在貧困線130%水平以下的學生,才能享受免費午餐;在貧困線130%~185%的學生隻能享受低價午餐;在貧困線185%以上的學生則必須全部自費。

  今年,是“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的第四年,這項國家政策還會繼續執行下去,並不斷完善。很多家長和老師都反映,學生吃了營養餐後,體質比原來強了,上課更認真了,學習成績也比原來好了,這些都說明我國學生營養改善的效果已經初步顯現,今後這樣的“加法”還要不斷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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