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鬼”飲料何以要等投訴才查

2015-06-18 15:37:36 來源: 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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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群眾舉報,河南開封有企業假冒著名商標生產劣質飲料。記者調查發現,“作坊式生產線”背後是一個遍布全國的“李鬼”飲料銷售網絡。當地工商部門接到舉報後表示需要時間調查,之後再無下文。(6月17日《京華時報》)

  群眾的舉報,記者的介入,媒體的關注,然後是執法部門的介入處理,這樣的流程在現實中並不鮮見。“李鬼”飲料銷往全國,監管部門失聰失明也就罷了,然而麵對記者的追問,一句“手續齊全”就將自身的責任推得一幹二門淨,而“企業投訴了,我們才去監管”更是將監管的虛置和無力暴露無疑。

  問題恰恰在於,一個靠冒充知名品牌,且“灌裝車間內滿地汙水,蒼蠅橫飛”的食品生產企業,何以會獲得完善的手續,其又靠什麼得到相關部門生產許可?眾所周知的是,食品生產有著嚴格的程序要求,有著苛刻的安全標準,即便是作坊式的生產企業,也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生產標準,不穿戴任何防護設施的生產,靠什麼來進行質量把控,又靠什麼來體現“第一責任人責任”?

  有質量和品牌仿冒的投訴,有事實上的侵權行為,然而其依然如同處於真空一樣,沒有受到任何的管束。很顯然的,記者都可以輕易的進行調查,並及時發現問題,職能部門卻絲豪無所作為,即便麵對媒體的質疑,要麼以需要時間作為借口,然後就是不了了之的拖遝。“李鬼”飲料一直都存在,隻是無人去管而已。相關執法部門的不作為程度,已然達到了形同虛設的地步。

  於是才有了“懸賞重獎無人領取”的尷尬——盡管很多地方,為了打擊假冒偽劣和製假售假行為,設立了重獎的政策,然而卻是多少年無人領取,資金躺在帳上睡大覺。究其原因,就在於監管需要“舉報才查”,而且“舉報往往無果”,除此之外,再加上利益勾結下的沆瀣一氣,導致“舉報有風險,投訴須謹慎”成為很多人的共識,他們寧可向網絡發貼,向媒體求助,也不願向相關部門的求助。公信何以滑落如此,泛濫的“李鬼”,已成公共責任不彰的生動注解。

  有一種監管叫“舉報才查”,有一種不作為叫“需要時間”。有舉報才查也就算了,然而舉報之後,依然慢吞如水,始終不給外界一個合理的交待和滿意的回答。眾多事實已然證明,一地之下,有多嚴重的造假行為,就有麼無力的監管。不作為和慢作為,在本質上並無區別。不厘清“權為誰所用”的取向問題,不解決“不作為怎麼辦”的責任問題,那麼“李鬼”飲料銷往全國就始終會此起而彼伏。

  從執法漁利到利益共沾,從無所作為到有意放縱,安全與質量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消費信任也就每況愈下。近日在山東聊城召開的全國現代畜牧業建設工作會議上,農業部部長韓長賦坦言,2008年的嬰幼兒奶粉事件是我們永遠的心痛,“現在消費者紛紛直購、代購、網購進口奶粉,這是中國奶業人的恥辱,我們買進口的奶粉人家還限購”。國家奶粉的今日之狀,何嚐不是監管弱化的必然結果?真正令人恥辱的,不是產品質量的下降,而是對製假售假行為的監管漠視,以及由此暴露的責任不彰。因為當一切監管,都需要靠“舉報才查”,那麼質量每況愈下的產品,終歸得不到消費信任,而監管的再多說辭,在“李鬼泛濫”之下,都顯得蒼白而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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