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局關於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的通告(2016年第92號)

2016-06-01 10:42:09 來源: 國家食藥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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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抽檢焙烤食品、蜂產品等2類食品154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50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現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焙烤食品6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占1.6%;蜂產品93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占3.2%。

  二、不合格產品情況如下:
  (一)上海克莉絲汀食品有限公司五蓮路店銷售的標稱上海克莉絲汀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吉元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酥性幹點心,酸價檢出值為7.6 mg/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5mg/g)高出52%。
  (二)天貓(網站)寶生園食品旗艦店銷售的標稱廣州市寶生園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寶生園蜂產品廠生產的多花種蜂蜜,氯黴素檢出值為0.57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三)武漢市武昌區心馨蜂產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武漢市葆春蜂王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棗花蜂蜜,氯黴素檢出值為1.77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四)鄭州丹尼斯百貨有限公司鄭花分公司銷售的標稱河南蜜樂源養蜂專業合作社生產的槐花蜂蜜,氯黴素檢出值為0.27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三、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所在地上海、河南、湖北、廣東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經營單位所在地上海、浙江、河南、湖北等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要求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製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涉及非法添加等嚴重違法行為,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務必高度重視,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涉及其他部門職責的,要按程序移送有關部門徹查。查處情況於2016年7月31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並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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